川旅院新聞網訊 (通訊員 彭宏)為切實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讓學生真正感受法律的應用,感受法律的實施過程,感受法律的魅力和尊嚴,作為校級金課——《經濟法》課程的建設內容,經羅文濤老師和王學人老師的精心安排,11月26日下午,旅游文化產業學院18級文化產業管理一班的19名同學、經濟管理學院17級物流工程的10名同學在羅文濤老師和王學人老師的帶領下,前往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旁聽一起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在審判長等執法人員帶領下,我們師生們一齊觀摩了法庭審判過程,體驗法庭的神圣與莊嚴,感悟司法的公正和力量。

整個案件的審判有三個議程,一是開庭說明、核實雙方情況、匯報出庭情況,宣布開庭;二是對整個糾紛案件進行調查、辯論和陳述。雙方委托代理人都能在嚴格的法律框架之中,以明確的觀點、清晰的思路、沉著應對的言辭為當事人辯護。這引發同學們深入的思考,回顧經濟法課堂學習的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構成要素以及責任義務,將理論知識和實例案件緊密結合。加強了同學們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理論知識的深刻理解,在實際中學習法律知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三是審判長對整個糾紛案件審理作陳述,雙方當事人在不愿調解情況下,司法人員進一步核實審查,后將判決書下達到當事人手中。

學法者智,用法者興,守法者安。法律知識永無止境,作為當代大學生,不僅要自覺遵守紀律,維護法律,規范和約束自己言行。更要不斷拓寬學習知識的范圍,廣泛學習法律知識,以法律作為人生前行的指南,以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知行合一,學以致用。